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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调整第十师北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比例的通知

2021/02/22 1.6w 阅读 281 点赞

根据2019年12月兵团医保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兵医保函〔2019〕24号) “各统筹区要根据国家及兵团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转个人账户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测算,通过调整不同年龄段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转比例,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总体划转比例控制在30%左右” 的规定,师市的测算调整意见已经第十师北屯市第七届委员会2020年度第53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就规范调整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比例通知如下:

将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转比例整体下调0.4%,即调整为:在职人员35岁以下由原来的0.9%调整为0.5%,36-49岁由原来的1.1%调整为0.7%,50岁以上由原来的1.2%调整为0.8%,退休人员由原来的3.4%调整为3.0%。

此项政策调整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第十师北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