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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八一团新凿自备水源井的批复

2021/02/23 3.1k 阅读 311 点赞

师水发〔2020〕52号

关于一八一团新凿自备水源井的批复

第十师一八一团:

你团《关于申请一八一团新凿自备水源井的请示》(团经发办发〔2020〕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开采地下水国家有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来水供水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地下水取水工程。

你团拟在团部欣荣小区、光明小区、三江苑小区和南环路绿化景观工程新凿自备水源井4座,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


师市水利局

2020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