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市
政策政策

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关于废止一件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06/16 8.5k 阅读 497 点赞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依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7号),结合法律、规章制定和修改废止情况,经师市行政常务会2021年第5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件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的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关于印发《十师北屯市会计人员委派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师市办发〔2014〕66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